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3〕35号)17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5号)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林计字〔2023〕33号)文件进行分配。
三、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中央资金(万元) | 林场名称 | 备注 |
合计 | 175 | ||
市本级 | 90 | 国有三门峡市河西林场 | |
灵宝市 | 85 | 国有灵宝川口林场 |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 |
四、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林业局 0398-2826062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