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3〕31号)3358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和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建议》文件进行分配。
三、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 金额 | 备注 |
全市 | 33585 | |
湖滨区 | 1806 | |
示范区 | 1625 | |
陕州区 | 5000 | |
卢氏县 | 15820 |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
灵宝市 | 4710 | |
渑池县 | 4624 |
四、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0398-2939759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