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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11:15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331号)3358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和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建议》文件进行分配。

三、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金额

备注

全市

33585


湖滨区

1806


示范区

1625


陕州区

5000


卢氏县

15820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灵宝市

4710

渑池县

4624

四、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0398-293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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