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接受庆志英辞去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22日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庆志英辞去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