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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0:55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2023年,三门峡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深化法治崤函工程”建设这一主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要求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一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锚定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一目标,高起点谋划创建思路,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示范创建工作,成立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指挥长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指挥部,召开高规格创建大会,印发《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高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专题培训2次,落实落细22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对照115项创建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高质量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日常督导、季度点评和专项督察、定期通报机制,构建起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如期完成动员部署、全面自查、整改提升和集中申报4个阶段工作任务,通过示范创建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标准。二是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优化提升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三门峡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范围,确保《法治三门峡规划(2021—2025年)》《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得到深入贯彻实施。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动“放管服效”改革,以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下放至4个县(市)。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8次,91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告知承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等17.92万件,办结率95.09%、满意率96.58%,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痛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综合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制定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印发《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三门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2023年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其他涉法文件35件,签订合同19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评查,认定规范性文件51件;制定发布《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三门峡成为全省首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单独管理、独立编号的省辖市。

  四是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城乡建设与管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专项规划等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体现基层治理重点方向。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等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共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95人,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紧盯行政执法的源头、程序和结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水利、广电、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4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市在全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通报中排名第一。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义马市试点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提高当事人法律遵从度;在陕州区试点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通过“三个融入”促进社会和谐;指导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六部门规范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易发多发违法现象。

  六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5件、政协委员提案203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市直单位及县(市、区)进行集中督导,抽取市县两级10个领域行政执法案卷350本进行集中评查,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问题整改台账建立率和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456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部按要求做好解读。

  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推进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办理复议案件406件。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先后建成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9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02位法律顾问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派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八是营造尊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全面推行政府系统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坚持每季度学法,集体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行政复议法》《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邀请法学专家作《黄河保护法》专题辅导,使依法行政成为“关键少数”的行动自觉。落实普法责任,修订完善《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市级62个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落实260余部法律法规普法责任单位。出台《三门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从4个方面18个单项指标对普法成员单位进行年度履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