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43万元、省级资金49万元。(豫财农综〔2024〕25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宗局党组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万元)
县区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备注 |
合计 | 192 | 143 | 49 | |
陕州区 | 30 | 22 | 8 | |
渑池县 | 30 | 22 | 8 |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
卢氏县 | 92 | 69 | 23 | |
灵宝市 | 40 | 30 | 10 |
四、监督电话: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398-2856678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