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委督察办〔2024〕1号)要求,现将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共性整改任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联系人:张 毅
联系电话:2938205 151398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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