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31978万元、省级资金8940万元 (豫财农综〔2024〕22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 资金总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备注 |
全市 | 40918 | 31978 | 8940 | |
湖滨区 | 2523 | 1965 | 558 | |
示范区 | 2287 | 1781 | 506 | |
陕州区 | 6800 | 5297 | 1503 | |
卢氏县 | 17971 | 13962 | 4009 |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
灵宝市 | 5195 | 4152 | 1043 | |
渑池县 | 6142 | 4821 | 1321 |
四、监督电话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0398-2806136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