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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9:03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31978万元、省级资金8940万元 (豫财农综〔202422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总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备注

全市

40918

31978

8940


湖滨区

2523

1965

558


示范区

2287

1781

506


陕州区

6800

5297

1503


卢氏县

17971

13962

4009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灵宝市

5195

4152

1043

渑池县

6142

4821

1321

四、监督电话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0398-280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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