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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三政办〔2019〕26号)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5月23日,国务院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7月9日,陈润儿省长作出重要批示:“提升职业技能行动,对于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稳定扩大就业都有积极意义,诚望将这件惠企利民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7月11日,戴柏华副省长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月24日,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提取40.8亿元,统筹分配我市7644万元。9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领导多次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庆志英副市长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突出培训特色,确保该项工作在三门峡落到实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起草小组,研究分析我市实际和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经验,起草了《三门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会议的《三门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讨论稿)。
  二、起草思路及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着力解决培训各方积极性不高、培训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二)坚持衔接协调。对接国家和省行动方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刚性要求必贯彻,同时调整完善我市现行培训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延续性、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聚焦产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与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加大培训供给侧改革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技能支撑。
  三、文稿框架及内容
  文稿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2019年至2021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全市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从“实施专项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深化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 完善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等三个方面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重点解决“培训谁”、“谁培训”、“培训什么”、“钱从哪来”、“如何监管”等问题,把三年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单位部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如何保障”的问题,从“强化工作职责落实”、“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三个方面,重点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的职责、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强化行动合力,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良好环境。
  四、资金来源及支出方向
  1.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此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为一次性行动,所需资金从2018年底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20%中提取,成立提升行动资金专户,全市三年共安排资金7644万元用于提升行动。
  2.支出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新增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可按企业新购置实训设备总值的2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二是按照省有关文件,允许职业院校将不超过培训收入的50%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三是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四是全市在省目录之外,再确定不超过10个职业(工种)作为补充,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五、征求意见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本方案向部分市直单位和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结合反馈的不同意见逐条研究,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目前各单位已形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