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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 (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政策 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4-19 15:43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完善特色(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的通知》(三办文〔2020〕2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特色(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背景、依据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兴产业链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特色(新兴)产业规模,强化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政策链、金融链、信息链融合发展,提高“六链同构”水平,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本《通知》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20〕4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完善特色(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的通知》(三办文〔2020〕29号)等文件。


  二、制定《通知》过程

  我委在认真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20〕4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和完善特色(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的通知》(三办文〔2020〕29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形成《通知》初稿。在2021年3月9日向8个县(市、区)和11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等涉及的11个市直单位和8个县(市、区)意见,共收集到6条意见,采纳3条,未采纳3条。

  未采纳意见1:市工信局建议将“三、责任分工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建设及企业‘上云’”删除。

  未采纳理由:通过工业互联网建设和企业上云,可以推动产业链各方形成高效链接、紧密协同的产业链条,是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未采纳意见2:义马市政府建议将“三、责任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铝及铝精深加工、生物医药产业链相关工作”修改为负责牵头推进铝及铝精深加工、高端生物制造产业链相关工作。

  未采纳理由:生物医药产业不是狭义的生物制药,包括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未采纳意见3:陕州区人民政府建议将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园、军民融合产业链纳入特色(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

  未采纳理由:装备制造已经纳入产业链推进机制,绿色建材园、军民融合产业不适合纳入。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围绕铝及铝精深加工、铜精深加工、煤化工及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5G、生物医药等六大特色(新兴)产业制定,分为四部分:一是任务职责,二是工作机制,三是责任分工,四是附件特色(新兴)产业链链长及牵头单位。


  五、特色亮点

  我们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工业〔2020〕841号)、《关于构建和完善特色(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的通知》(三办文〔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峡市实际,发挥铝及铝精深加工、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努力延链、补链、提升价值链,围绕铜精深加工、5G、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聚成势,不断提速增效。


  六、文件时效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2928493,或点击咨询

相关政策: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