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 正文

《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25 08:45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为改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更好支持产业发展,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安全高效运作,发挥引导基金政策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

  自2017年《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三政办〔2017〕54号)实施以来,对改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更好支持产业发展,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安全高效运作,发挥引导基金政策导向作用,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多样化和财政部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新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们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起草了《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了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七家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采纳意见2条,后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针对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本《管理办法》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1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

  (三)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规范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管理办法》过程

  根据三门峡市实际情况,财政局起草了我市《管理办法》,并组织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管理办法》(代拟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经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七家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采纳意见2条,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代拟稿)。


  四、《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全文共七个章节,三十二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设立、第三章:运作模式、第四章:组织架构、第五章: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第六章:基金的收益方式及退出、第七章:附则。


  五、文件时效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问答

  (1)《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发挥了优化产业布局、放大财政资金效用、促进产融结合、引导民间投资等作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架构、强化受托管理机构职能、明晰产业基金运作模式为重点,实行政府投资基金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市场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的日常管理、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工作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受托管理机构不干预子基金的具体管理和运作。通过产业基金改革聚集优秀人才和资金资源,实现金融、科技、产业的融合发展。

  (2)《管理办法》七个章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分七个章节,三十二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政府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各部门相应的职责。

  第二章是基金设立,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基金设立的种类、程序、领域、组织形式和相关要求。

  第三章是运作模式,共两条。主要明确了基金运行的原则和模式。

  第四章是组织架构,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基金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架构,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受托管理机构的、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是投资管理及风向控制,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基金的投资领域及投资限额和期限、出资方利益保障和风险承担、托管、信用体系建设及对基金的募、投、管、退要求。

  第六章是基金的收益方式及退出,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基金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以及终止和退出时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是附则,共二条。主要明确了基金章程的概念和《办法》的实施期限。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赵江波 联系电话:0398-2608822

  如有疑问,请联系:2608822,或点击咨询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