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政办〔2021〕2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这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农村公路持续高质量发展,出台我市《方案》尤为必要。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方案》主要依据2019年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并参考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往出台的相关标准文件,如《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豫交文〔2017〕295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7〕297号)等标准文件。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从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过程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后,今年2月8日,召开了由农路处班子成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各县农路所长参加的研讨会,会议上对《三门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拟稿)》进行了研究讨论,会后将各县目前面临的养护管理问题及期望政府层面给予支持的建议,进行了汇总整理并融入到原稿中,最终形成此《方案》。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18个部门征求意见,其间经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等18个部门的意见,其中11个单位无意见,6个单位意见已采纳,1个单位三条意见未采纳。
未采纳意见:灵宝市人民政府建议第一条:一、总体要求。(二)工作目标。建议增加:道路安全隐患和危桥处置率100%。
未采纳理由:此项工作目标省《方案》未提及,我们将结合实际,随着其它工作下达此目标。
第二条:三、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二)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建议增加:“县级人民政府加大农村公路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
未采纳理由:正文中已对县级财政提出要求,不再过多赘述。
第三条: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建议增加:乡(镇)政府将乡村公路养护工与保洁员、公益岗等充分整合,提升工作效率和管养质量,切实改善农村路域环境整体面貌。
未采纳理由:乡(镇)政府职责应在县级政府《方案》中明确规定,市级《方案》只明确县(市、区)政府职责。
四、《方案》的重要举措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到2022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这些措施任务是在落实省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比照其他地市相关指标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后提出的,与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趋势相吻合。
第三部分,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从“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对标准化改革的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优化路网结构”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农村公路长效机制的建立标准。今年召开的全省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中提出,2021年新增养护重点工作是“美丽农村路”和“提档提质”工程,此两项工作以县级为主体开展,将是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强化督促指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建立定期检查、年终考评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检查考核是检验农村公路目标完成情况的必要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方案》的落实,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更为公平、公正。
五、文件时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到2035年目标完成。
六、政策问答
(一)开展农村公路“美丽农村路”和“提档提质”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现存的农村公路路基是2000年“村村通”工程修建的,已不适应农村公路发展要求,目前想要建设好“四好农村路”就必须提升路基路面质量,抓紧开展提档提质活动。
二是通过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各县(市、区)打造一批精品路、样板路,充分调动沿线乡村积极性,以乡为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乡镇人员直接参与,可以提升清扫效果,县级结合路域环境治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奖代补共同提升农村公路环境,进一步促进省级“示范县”创建。
(二)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怎么恢复?
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肇事方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恢复,不能立即恢复的,经公路部门同意后,可委托第三方延期修复。
制定本程序的理由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时,交警公安部门在执法中往往处罚之后就将肇事车辆放行,损坏的交通附属设施常由农村公路部门自行投资修复,间接加大农村公路的负担,所以增加此条款。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刘志成 联系电话:0398-28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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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