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现代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现就《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支持服务业政策措施》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全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制定了《三门峡市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确保该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增强发展动力,激发提升活力,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制定了《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近年来,服务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2020年“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616.51亿元,同比增长2.7%,高于全省平均数1.1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四,占全市GDP比重42.5%,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683.31亿元,同比增长9.9%,高于全省平均数1.8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三,占全市GDP比重43.2%,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市服务业蓬勃发展,在GDP中的占比持续增长,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逐渐增大。
(二)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依据
在政策措施制订过程中,借鉴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服务业产业发展及鼓励投资指导目录的通知》、三门峡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河南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参照其他地市和我市其他行业近年来制订的政策措施。
(三)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目的
结合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为实现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超过900亿元,年均增速8.5%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从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两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服务业高端化、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效果。
二、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过程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第一次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等28家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9日第二次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等34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修改完善,分别按照规定程序递交至司法局完成了依法合规性审查,市政法委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2年4月6日通过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第一次向8个县(市、区)、20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20个单位没有意见,8个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共15条意见反馈,采纳10条;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9日第二次向8个县(市、区)、26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29个单位没有意见,5个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共收到6条意见反馈,采纳6条;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无反馈意见。
四、《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全文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支持重点行业发展。主要包含加大服务业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文旅产业提档升级、促进物流业发展壮大、引导发展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金融业、加快示范街区建设、鼓励引进国内外大型服务企业、全力支持教育发展、积极举办高规格会展、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等10个方向的资源保障、奖励补助,同时明确责任单位。
第二部分为强化服务业环境。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服务业领域开放招商、加大金融服务力度、落实税收政策、保障土地供应、强化人才支持、完善统计监测分析、优化营商环境等10项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奖补资金的执行原则、政策措施的有效期等。
五、文件时效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政策问答
(1)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中涉及的9类奖补资金的认定由谁负责?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包含对服务业9类奖励、补助资金支持,涉及旅游、物流、康养、金融、示范街区、引进服务业大型企业、教育、会展、体育等,包含的每一项奖补政策对应的事项,国家、省、市三级行业主管部门都有明确、完整的评选政策、办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认定、公布。
a.鼓励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涉及的各类奖项、荣誉、示范区(园区、基地、县)、特色村镇、街区、集聚区等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定。
b.促进物流业发展壮大,涉及的各类A级物流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星级仓库等由市商务局认定。
c.引导发展健康服务机构,涉及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由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认定。
d.大力发展金融业,涉及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由市金融认定。
e.加快示范街区建设,涉及的各类街区、老字号、名小吃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认定。
f.鼓励引进国内外大型服务企业,涉及的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质量诚信体系A等企业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认定。
g.全力支持教育发展,涉及高校由市教育局认定。
h.积极举办高规格会展,涉及会展由市商务局认定。
i.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涉及赛事、示范地基(项目、单位)由市体育局认定。
(2)各类奖补资金的支付原则?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中的各类补助、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遵循“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由收益地县(市、区)政府财政予以支付。各级政府遵循奖补原则,保障奖补资金落实到位。
a.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获得者其注册地、缴纳税收地为收益地,收益地县级政府财政支付。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落实本政策措施中各类奖补资金。
b.收益为三门峡市本级政府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按照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落实。
c.本政策措施涉及到的单家企业年度享受的补助、奖励等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增量。
d.本政策措施如有与国家、省、市已经明确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业、物流业、康养产业、金融产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家政服务业、服务外包、商贸流通、体育产业等服务业行业发展的政策不一致或者重复的,或者本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尚亚男 联系电话:0398-2939911
如有疑问,请咨询:http://fgw.smx.gov.cn/pageView/interaction.html?msg=leavemsg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