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为全面保障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
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凝心聚力抓好助企纾困、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消费促进、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依据
本《若干措施》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3号)、《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13号)等文件,并参考上海、杭州、苏州、洛阳市相关政策。
(三)出台《若干措施》的目的
《若干措施》主要面对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制定《若干措施》过程
《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并在单位内开展了多轮讨论,数易其稿。先后两次召集市直18家有关单位召开讨论会,后经发文征求市发改委、教育局等18家相关单位和8个县(市、区)政府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后,通过工信局网站面向社会和部分企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按照规定程序递交至司法局完成了依法合规性审查。2022年6月2日通过市政府会议审议。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22年5月30日向8个县(市、区)、18个市直部门共计26家单位征求意见,16家单位无修改意见,10家单位反馈有修改意见共计24条,采纳19条,不采纳5条;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无反馈意见。
未采纳意见:
1.市科技局建议增加“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按照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进行分层级补助;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30万元、复审认定的给予奖补10万元,对成长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3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奖补50万元、3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的,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等4条内容。
未采纳理由:经与司法局沟通,此意见政策均已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若采纳则为重复出台。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2.市政府国资委建议第四条更改为:“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未采纳理由:5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名电〔2022〕13号)文件中为“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为保持政策一致性,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四、《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全文共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和省“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台账,强化工作举措,及时推进落实。
第二部分为推进减税降费。主要包含减免相关税收、加大退税力度、减免企业房租、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减免企业水电气等费用、降低通信资费标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免企业用工费用、千方百计稳岗就业等政策9项。
第三部分为加大融资力度。主要包含加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科技贷”支持力度、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加大融资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等政策6项。
第四部分为实施人才政策。主要包含持续实施人才引进“1+8”政策,大力实施人才新政30条,全力实施人才回归工程促进招商引智等政策1项。
第五部分为促进产业协同。主要包含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三大改造”、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行动、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大入规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本地产业协同发展等政策9项。
第六部分为扩大消费需求。主要包含支持服务业发展、有序恢复餐饮外卖业、持续促进汽车消费等政策3项。
第七部分为提高服务效能。主要包含建立工业企业“白名单”库、建立货车司机“白名单”制度、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务机制、畅通资金补贴服务渠道、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开展清欠专项清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大“万人助万企”服务力度、健全通报问责机制等政策9项。
五、文件时效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已出台文件明确截止时间的,按照原文件执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商小睿 联系电话:0398-2822243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