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为帮助我市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的初稿。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文件。
(三)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
就我市消费市场的现状,为实现市场销售持续活跃、稳中有进的目的,从六大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更大力度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效果。
二、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2022年8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查阅文件、与相关业务科室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研究。并向9个县(市、区)、32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委征求了9个县(市、区)、32家市直部门意见,其中,22家无意见,10家市直单位提出17条意见反馈,采纳17条;9个县(市、区)提出2条意见。经过与提出意见单位沟通协商,全部无意见。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无反馈意见。
四、《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六大项,包含26条。
(一)落实各项稳促政策4条,其中包括: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增强信贷扶持力度、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帮扶企业稳岗用工各一条。
(二)增加供给开展促消,助力消费持续恢复3条,其中包括:增加基本消费品供给、扩大新型消费规模、促消费活动常态化各一条。
(三)发挥部门促消作用,增强消费发展动能6条,其中包括:加强消费品生产供给、拓展健康体育消费、推进养老托育消费、扩大文化旅游消费、发展绿色消费、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各1条。
(四)强化消费基础支撑,提升消费增长潜力6条,其中包括:推动高质量消费载体建设、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发展便民经济业态、提高居民消费能力、适度增加公共消费、加强消费统计各1条。
(五)严格执法监管服务,营造舒心消费环境2条,其中包括: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权益保护各1条。
(六)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夯实消费发展基础5条,其中包括: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丰富金融服务、加强用地用房保障、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各方责任各1条。
以上说明及《关于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请予审议。
五、政策解读人
姓名:张帆 联系电话:0398-2826726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