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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24 10:02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2023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1、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的安排部署。

  2、2023年三门峡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点民生实事要求。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制定《方案》过程

  我市自2022年11月启动《方案》制定工作,大体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事项征集阶段,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局在全市主要媒体上发布事项征集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收到市直部门、社会群众共计59条建议;第二个阶段为方案起草阶段,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社会各界建议起草了方案文本,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方案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第三个阶段为提请审议阶段,市发改委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方案》分别于4月10日通过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4月17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第62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再次修订完善。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方案》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涉及的54个市直单位、6个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26条意见,采纳16条,未采纳10条。

  未采纳意见分别为:

  (一)市财政局提出的删除“持续提升妇女青少年关爱水平”中的主要任务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近年来,青少年近视呈多发早发态势,建立青少年近视筛查机制将有助于解决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经与该事项申报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协商,仍将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

  (二)市民政局提出的不作为“持续打造安全韧性城市”主要任务一和主要任务二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两项也是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市《方案》单位参照省方案设定,仍保留市民政局作为配合单位。

  (三)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将“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主要任务二市财政局由配合单位调整为责任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项也是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市《方案》单位参照省方案设定,仍保留市财政局作为配合单位。

  (四)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提出的不作为“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项也是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市《方案》单位参照省方案设定,仍保留市市政务和大数据局作为配合单位。

  (五)市审计局提出的取消“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培训指标任务数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为便于考核,重点民生实事需量化任务指标。

  (六)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市委农办不作为“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主要任务一和任务二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两项也是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市《方案》单位参照省方案设定,仍保留市委农办作为配合单位。

  (七)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不作为“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一和任务三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两项也是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市《方案》单位参照省方案设定,仍保留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配合单位。

  (八)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提出的不作为“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为全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且有具体工作职责,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沟通后,仍作为配合单位。

  (九)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提出的将其增加为“持续提升文化惠民服务水平”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事项已整体删除。

  (十)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在“开展中心城区建设提质行动”的主要任务二“打通岭一路、岭三路、春秋路、建工东路、甘棠路5条断头路”后面,增加“同时对甘棠南路、伯阳路、苍龙东路、轩辕路、甘山路等5条道路进行改造升级”,并增加其为责任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方案》中同类型事项已涉及多条道路,该事项可根据实际列入区级重点民生实事范围。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纳入十大类22项重点民生事项,分别为:

  (一)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万人、高技能人才1.5万人。

  (二)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全市幼儿园发展共同体覆盖率达到100%。

  (三)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全年共培训45个家庭医生团队和2965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

  2.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加大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全覆盖,着力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四)持续提升妇女青少年关爱水平

  1.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筛查17715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年底前实现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2.新建“青翼家园”工作阵地6个,组织不少于80场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开展超400人次青少年个案咨询,其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咨询占比不少于40%,实现有心理辅导需求的青少年应辅尽辅。

  3.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122人。

  4.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为全市4万名儿童青少年免费进行检查视力、健康教育、建立和更新视力档案。

  (五)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全年完成改造800户以上。

  (六)开展中心城区建设提质行动

  1.持续提升城区风貌,年底前建设完成经一路、茅津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黄河绿博园一期工程、青龙涧河特色文化商业街区二期工程。

  2.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九孔桥重建项目、大岭路改扩建及S弯加装扶梯项目建成投用,打通岭一路、岭三路、春秋路、建工东路、甘棠路5条断头路。

  3.提升城区垃圾处置能力,年底前完成三门峡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三门峡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七)持续打造安全韧性城市

  1.实施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全年完成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加装136548户。

  2.持续推进城市窨井设施改造提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全年整治窨井设施3000个,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3.提升应急状态下供水保障能力,年底前在市区水厂加装6台应急电源。

  (八)实施住房安居行动

  1.持续对全市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全年新开工改造不少于12316户。

  2.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6714套。

  (九)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坚持“建、管、护、运”并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改造农村公路200千米以上。

  2.持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年底前实现75%的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

  3.提高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全年完成200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200千米。

  4.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年整村推进农村户厕改造1.3万户。

  (十)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推动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至群众社保卡银行账户,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超67项,惠及群众70万人以上。

  五、文件时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程强   联系电话:0398-2853066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