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材料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2023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对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重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我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先后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执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等文件。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安排部署,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我市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出台了《实施方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为扎实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市民政局专门成立起草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2024年5月,牵头起草形成讨论稿,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6月,就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2024年8月,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涉及的12个市直单位和9个县(市、区)5条意见,采纳5条,未采纳0条。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站位高远,在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同时,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难题。《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兜底保障制度设计上,不再区分城乡,对所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经识别后按照符合的条件分别纳入各类低收入人口类型。
(二)探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做法。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般应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先后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及时转换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确保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程序。
(三)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作用。对于已经提出低收入人口申请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识别为相应低收入人口。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功能。
六、文件时效
长期有效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三门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解读人:马腾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98-2182072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