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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4-10-12 14:16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精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等文件。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三门峡。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4年4月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开始《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14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发文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的意见,其中无意见29条,提出意见4条(采纳3条,部分采纳1条),针对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和三门峡海关4家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逐一进行了研究,吸收了其中的合理部分,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

  2024年6月25日,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

  8月27日,市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按照司法局意见建议,8月28日第二次征求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经和市交通运输局多次沟通、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最终达成一致,市交通运输局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无意见,最终形成定稿。

  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发改、工信、公安、住建等涉及的24个市直单位和9个县(市、区)共33条意见。其中无意见30条,提出意见3条(3条均采纳)。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涉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面源结构等八项内容,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三门峡。

  五、惠民利民举措

  持续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指数,全面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涉及范围

  《实施方案》共涉及八项内容: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从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产业结构优化的具体内容。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能源结构优化的具体内容。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从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交通运输结构优化的具体内容。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的具体内容。

  (五)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从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六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加强多污染物减排的具体内容。

  (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从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制度机制完善的具体内容。

  (七)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从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污染源监控能力、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加强能力建设的具体内容。

  (八)落实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从落实法规标准体系、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落实法规标准体系的具体内容。

  七、文件时效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关键词诠释

  关键词:改善

  诠  释: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并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关键词:面源

  诠  释:面源污染是指没有固定排污口的环境污染,主要由土壤泥沙颗粒、氮磷等营养物质、农药、各种大气颗粒物等组成,通过地表径流、土壤侵蚀、农田排水等方式进入水、土壤或大气环境。该《实施方案》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工作四方面。

  九、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2.解读人:张源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98-2804369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