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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三门峡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提升“一委一队一中心”战斗力

发布时间:2023-07-12 09:15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与管理,提高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近日,我市出台《三门峡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6章33条,主要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日常运行、工作指导、保障措施进行规范,在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制度、注重建管并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四个难题,全力提升“一委一队一中心”战斗力、生命力。

  考虑到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属性,《办法》要求各级加强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规定在工资水平、社会保险等基础保障之外,专职消防员在人身意外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高危补助、执勤补贴和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可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办法》还对“一委一队一中心”履职尽责应当实施的奖励、惩处进行了明确。

  目前,我市80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成80个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组建41支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一委一队一中心”车辆、人员、装备、办公设施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