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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1-002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08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1〕25号
发布时间 2021-12-27 11:19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1:19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2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

方案

 

  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相关任务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打造城市治理精准高效、民生服务普惠便捷的新型智慧城市目标,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搭建功能完备的智慧城市中枢平台,坚持以智慧城管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社区等应用,实施政务协同办公、全域网格化建设等重大工程,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服务水平和城市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市建设相关任务,成功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甘棠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办公现代化水平

  积极顺应政务办公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协同化发展大势,坚持从各级、各部门的业务需求出发,加快现有办公业务向“甘棠政务”系统迁移,增强“甘棠政务”系统服务功能,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办公高效化建设水平,加快实现多级线上协同的公文处理、会议管理、事务办理,全面构建协同、高效、集约、安全的政务办公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全面加强全域网格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统筹社会治理各部门工作职责,整合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巡查、社情民意走访、矛盾化解、民生安全等功能,打造信息共享、相互推送、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全域网格社会治理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全域大网格”系统,规范网格线上线下运行,建设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社会治理信息化工作体系,形成责任、服务、信息全覆盖的市域网格化社会管理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面加强智慧城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城管平台),完善集全面感知、智能分析、信息共享、协同作业于一体的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积极发展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整合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数据汇集和联通,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级、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搭建完成区二级平台建设,理顺区级平台智慧城管接收派遣架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崤云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加强智慧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

  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领域全面应用,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运载装备运行状态感知体系和智慧交通服务体系,对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公众出行等交通领域及交通建设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控支撑,大幅度提高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聚焦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车难等问题,开展实时路况、公交、铁路、长途客运等数据获取和挖掘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和充分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支持,为社会公众提供预防拥堵、优化路径、公共交通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电子地图应用、停车引导信息应用等出行服务,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安全可靠的出行环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全面加强智慧应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按照“一个中心、一套综合系统”的总体框架,整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指挥与调度管理体系,通过共享指挥平台和综合信息系统,确保上下互联互通。整合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完善应急指挥信息体系,加快建设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事故处理预警和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态势感知和监控预警智能应用,在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领域推进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突发事件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全面加强智慧社区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现代化水平

  积极推进“互联网+社区”“5G+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综合集成,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全面采集人、房、物、事等基础信息,建设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推送、运行保障、智能安防、流动人员管理、停车服务、邮件存放、居民交互等智慧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全面加强智慧中枢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示范市创建基础

  1.加强政务云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政务云标准规范,建设统一的覆盖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的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务云平台双备份。(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围绕打造自然资源“一朵云、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一个码”,建设统一的时空大数据平台,推动自然资源和统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现空间数据统一获取、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全覆盖,打造政务数据流通“一张网”,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重点企业实现应进必进。(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物联网建设。开展物联网感知试点示范,普查形成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信息资源库及风险防控“一张图”,实现对主要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视联网建设。按照“连、管、用”三级架构,建设统一的视联网管控平台,推进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数据“聚、通、用”,加快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构建人口、法人、公共信用、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资源综合库,打造自主可控、规范完备的大数据中心,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设。以“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功能融合”为理念,按照“数据集成中心、运行展示中心、感知预警中心、指挥协同中心、规划决策中心”的定位,推动建设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新型智慧城市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加强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通过搭建最新的网络安全技术架构,完善三门峡政务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打造城市级网络安全独立运行体系,有效阻止各类恶意攻击和恶意扫描,确保我市网络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加强5G基站及网络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做好5G基站建设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将5G通信基站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市域5G网络规模组网,推动5G与重点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加快实现5G网络全覆盖。实施千兆宽带网络接入工程,推进县城以上区域居民小区实现百兆升级千兆,解决家庭客户大数据、大链接、高可靠应用的数据传输需求。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和广电骨干网的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网络、应用、终端等向IPv6演进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管办;配合单位:移动三门峡分公司、联通三门峡分公司、电信三门峡分公司、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强区域数据中心(IDC)建设。支持三门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布局建设IDC,提升IDC网络的能力和容量,满足业务和市场的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联通三门峡分公司、移动三门峡分公司、电信三门峡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等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推进工作开展。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制定项目建设总体方案,以2023年10月月底为限倒排工期,细化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并于每年2月月底前报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备案。配合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创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列入重点任务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优先安排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筛选一批适宜社会资本介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争取社会资本投资,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如有疑问,请联系:2260117或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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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 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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