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政办〔2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精神,培育壮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大力支持整车产业发展
(一)乘用车领域。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加快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推动企业尽快达产达效。重点发展城市家庭用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公务车领域的纯电动乘用车。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逐步增强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不断丰富整车产品种类,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销量。
责任单位:市推动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商用车领域。以锐意泰克(三门峡)公司为重点,推动整车企业对外实现强强合作,重点发展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微卡物流车等产品,加快技术、销售模式创新。依托锐意泰克新能源商用车具备的混合动力总成核心技术和专用车生产资质,建设冲压、焊接和总装生产线,申请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打造锐意泰克新能源整车制造中心。加快推进锐意泰克(三门峡)公司同中车电动合作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渣土车开发和物流车开发项目。推动关键零部件项目研发与产业化,完善以整车企业为重点带动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与创新链,努力将我市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成为优势产品。
责任单位:湖滨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三)特种专用车领域。以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为重点,积极导入新能源车型,对新车型导入产生的技术改造投资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强化与行业优势企业合作,积极拓宽产品系列,发展高品质、多功能特种车制造,重点提升罐式运输车、环卫专用车等车辆性能,加快开发新能源举升类特种车、新能源渣土车等新产品,扩大新能源汽车规模。以整车带动汽车轮毂、箱体、举重设备等零部件产业发展,实施一期年产2000辆重卡换电项目、年产2万辆半挂车总装自动化配线项目、年产1万辆智能化大部件生产线项目。积极实施 “走出去 ”战略,扩大专用汽车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陕州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二、重点发展核心部件产业
(四)动力电池产业。支持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充电设备等一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加快建设。重点发展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单体电池及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电池关键材料。支持河南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项目,加快推进河南豫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GWh动力及储能电池PACK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加快推进星能工业电池新材料(植物电解液)植物电解液环保电池项目、三门峡嘉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锂电负极生产专用装备及负极材料项目开工建设,早日实现投产达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五)电机电控产业。加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电控及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品向系统集成化、电机永磁化、结构轻量化、控制智能化方向发展。推动整车控制、电机控制和电池管理等系统的集成化发展,加强生产和试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实现技术创新,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质量,扩大对外供应规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三、提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
(六)巩固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提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能力,支持整车企业优先与本地零部件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动易事特公司加快发展充(换)电技术和装备,突出高压触电防护技术、高压配电装置小型化、超快速充电、无线充电等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车载充电设备、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及电池快换技术及设备。支持易事特公司大力发展储能产业,在三门峡地区推广储能充换电业务,建设500MW/1GWH储能系统项目,引进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加快建设新型储能现代装备产业园。引导量仪企业大力发展电动量仪、光检测量仪、车用智能传感器和智能化检测仪。加快骐达科技公司年产30万套重型汽车驱动桥壳研发项目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七)引进补链强链项目。围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努力引进一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落地,推动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重点引入电子器件生产企业落地,降低整车生产企业对电子器件的生产成本。拓展氢能与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加快引进国内氢能优势企业,争取与高层次科研技术团队合作,探索氢能技术研发应用,建设氢能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
(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鼓励整车生产企业联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车辆销售企业,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的系统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支持建立储能电厂项目,解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退役、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问题。支持锂电池回收项目,利用等离子活化功能处理三元电池。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
(九)推动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替代。贯彻国家和省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部署,各级党政机关新增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物流车、市政环卫车辆、渣土运输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燃料电池汽车。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商务局、事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专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2025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全市新增充电桩5000个以上,市(县)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商务局、事管局。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加快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大专项资金、基金等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对各类符合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运营,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实施新能源汽车人才培育、引进及保障工程,大力培养、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人才,加快壮大新能源汽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专业研发人才落户。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我市有关人才经费资助、支持奖励和落户等方面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如有疑问,请联系0398-283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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