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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2-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4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05-09 15:07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7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政办〔2022〕9号

 

各县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三门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三门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处置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要迅速作出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以免疫和生物安全管理为主的各项预防性措施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动物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置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应急储备工作建立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突发动物疫情的意识依靠群众群防群控

  2 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非洲猪瘟疫情分级应急响应疫情处置解除封锁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内毗邻省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全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全省有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全省呈多发态势或特殊情况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

  2口蹄疫14日内在本省及周边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的

  3小反刍兽疫21日内全省有3个以上省辖市包括济源示范区下同发生疫情或全省有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全省呈多发态势的

  4疯牛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病例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的

  5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2.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亚型流感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省辖市发生疫情或全省有20个以上疫点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或毗邻省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或特殊情况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

  2口蹄疫14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省辖市或5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的

  3猪瘟新城疫1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暴发流行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的

  4小反刍兽疫21日内全省有2个省辖市发生疫情的

  5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1个平均潜伏期内暴发流行且波及3个以上省辖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的

  6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本省或发生的

  7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2.3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亚型流感21日内本市2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本市1个县内出现5个以上10个以下疫点或特殊情况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

  2口蹄疫14日内本市2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的

  3猪瘟新城疫1个平均潜伏期内本市5个以上县暴发流行的

  4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1个平均潜伏期内本市5个以上县发生且暴发流行的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菌种丢失的

  6小反刍兽疫21日内本市发生疫情的

  7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2.4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亚型流感21天内本市1个县发生疫情在常规监测中同一行政区域内未发生禽只异常死亡病例但多点检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阳性特殊情况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

  2口蹄疫疫情在本市1个县发生的

  3猪瘟新城疫疫情在本市1个县暴发流行的

  4三类动物疫病在本市1个县暴发流行的

  5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3 应急组织体系

  3.1 应急指挥机构

  3.1.1 实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负责做好控制动物疫情所需资金技术物资储备工作按年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解除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3.1.2 市政府设立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省指挥部领导和指导下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按照审批权限依法设置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采取消毒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监测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三门峡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三门峡海关铁路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市指挥部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全市动物疫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收集分析和预测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调配疫情处置相关的资金及物资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3.1.3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病诊断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技术方案调集动物防疫人员参加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疫点疫区内应扑杀畜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内的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根据需要组织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畜禽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加强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畜禽及其产品的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兽药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现场处置用品等对封锁扑杀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资金作出评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建立疫情应急预备队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

  2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会同各级财政部门保障本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包括监测预警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经费保障储备动物疫情应急物资所需资金及扑杀畜禽的补偿资金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疫区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防控等工作

  5市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稳妥处置涉突发动物疫情网络舆情配合开展动物防疫知识网上宣传普及

  6三门峡海关负责做好进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病传入传出禁止进口来自境外疫区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境内发生动物疫情时加强出口货物的查验会同有关部门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口及时收集分析国外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7市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工作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动物扑杀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8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疫区封锁情况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关闭疫区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负责疫情发生期间市场销售畜禽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禽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9市商务局发生动物疫情期间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配合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做好境内外可能对我市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公路运输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对运输工具人员进行洗消防止疫病扩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设置及疫区封锁工作

  11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参与动物疫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推广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12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组织专家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路线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协调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

  13铁路部门保障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安全快速运输并防止疫病扩散

  14三门峡银保监分局指导各保险公司按照政策开展畜禽保险业务监督有关保险公司做好病死畜禽的保险赔付工作

  15市邮政管理局做好动物产品及制品寄递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军队武警司法等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做好本系统的动物防疫工作

  3.1.4 县级政府要设立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

  3.2 专家组

  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市突发动物疫情专家组具体职责

  1对突发动物疫情相应级别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建议

  2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建议

  3参与制订或修订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

  4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5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6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相应突发动物疫情专家组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

  各地要建立完善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三门峡海关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4.2 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突发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流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按照动物疫情发布权限及时发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4.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其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突发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设立疫情举报电话

  4.3.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农业农村部门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屠宰加工营销储运中转等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海关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

  2责任报告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海关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兽医工作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人员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屠宰加工营销储运中转等单位的人员

  4.3.2 报告形式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动物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4.3.3 报告时限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要立即向疫情所在地县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定属于动物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同时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4.3.4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4.4 病料采集

  认定为疑似动物疫情的要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确诊不能确诊的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动物疫病应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畜禽不准宰杀食用销售转运病死畜禽不得擅自分离毒

  4.5 疫情认定

  除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必要时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外其他动物疫情由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权限认定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所在地县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疫情等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响应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的地方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按照河南省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置

  5.2 应急响应

  5.2.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和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的应急响应

  疫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省政府或省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具体组织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对突发动物疫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处置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锁疫区涉及跨省的以及封锁疫区导致干线交通中断的报国务院批准

  在本行政区域内限制或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交易根据需要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采取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组织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依法在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和人员进行检查和消毒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客观适度规范有序注重社会效果

  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及群众开展群防群控

  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2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动物疫情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组织专家组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疫情现场调查情况疫源追踪情况以及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等措施落实情况

  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结果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按照规定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承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技术培训

  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主管部门领导下落实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和畜禽及其产品交易批发市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负责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管理依法打击生产加工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5海关国外发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停止从疫区国家或地区输入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参与打击非法走私入境动物或动物产品等违法活动

  市内发生动物疫情时加强出口货物检验检疫会同有关部门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出口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时要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并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封锁动物扑杀和消毒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5.2.2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的应急响应

  确认较大突发动物疫情后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超出县级政府处置能力或市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市政府启动Ⅲ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1市政府市政府根据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综合应急措施必要时可向省政府申请资金物资和技术援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对突发动物疫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处置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锁疫区涉及跨省的以及封锁疫区导致干线交通中断的报国务院批准

  在本行政区域内限制或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交易根据需要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采取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组织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依法在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和人员进行检查和消毒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客观适度规范有序注重社会效果

  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及群众开展群防群控

  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2市农业农村局对较大突发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调查处置情况加强对疫情发生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动物疫情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组织专家组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疫情现场调查情况疫源追踪情况以及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等措施落实情况

  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结果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按照规定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承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技术培训

  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主管部门领导下落实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和畜禽及其产品交易批发市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负责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管理依法打击生产加工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5海关国外发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停止从疫区国家或地区输入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参与打击非法走私入境动物或动物产品等违法活动

  市内发生动物疫情时加强出口货物检验检疫会同有关部门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出口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时要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并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封锁动物扑杀和消毒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5.2.3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的应急响应

  1政府根据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农业农村部门对一般突发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疫情发生地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向全市有关地方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5.2.4 非突发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响应

  要根据疫情发生地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与疫情发生地保持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地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工作

  3开展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发生传入和扩散

  4根据需要在与疫情发生地接壤的地区建立免疫隔离带

  5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6按照规定做好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交通检疫监督工作

  5.3 人员的安全防护

  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应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安全针对不同的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

  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动物疫情突发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间疫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农村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农业农村厅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省政府或省指挥部批准宣布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农村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市政府或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县级政府或县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下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6 疫情处置

  6.1 疫点

  6.1.1 在疫点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出入

  6.1.2 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6.1.3 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和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6.1.4 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6.2 疫区

  6.2.1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6.2.2 根据需要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6.2.3 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6.2.4 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6.2.5 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和饲料垫料污水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

  6.3 受威胁区

  6.3.1 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6.3.2 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7 善后处理

  7.1 后期评估

  突发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置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并同时逐级抄报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2 表彰和奖励

  县级以上政府要对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7.3 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4 灾害补偿

  按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规定做好现场评估工作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7.5 抚恤和补助

  各级政府要对参加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因参与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6 恢复生产

  突发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7.7 社会救助

  发生突发动物疫情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8 应急保障

  突发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要积极组织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讯频率等予以优先保障

  8.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8.2.1 应急队伍保障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具体开展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预备队由农业农村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且相对固定

  8.2.2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相关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8.2.3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调运

  8.2.4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工作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工作

  8.2.5 物资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计划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兽药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现场处置用品等

  储备物资应根据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主要包括

  1兽药包括疫苗消毒剂诊断试剂抗应激药品等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视实际情况储备可以和兽药生产企业以及有关单位签订合同由其代为储备疫苗消毒剂诊断试剂等兽药

  2免疫用品注射器针头疫苗冷藏箱采样器械保定器械等

  3消毒设备高压消毒机轻便消毒器火焰消毒器等

  4防护用品防护服耐酸碱手套防护眼罩防水鞋白大褂帽子口罩毛巾等

  5运输工具应急指挥车采样监测车密封运输车无害化处理车等

  6通讯工具移动电话包括通讯费用)、大功率车载电话对讲机等

  7应急处置证据保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

  8现场处置人员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

  9应急管理信息化设施设备

  10封锁设施设备帐篷动物防疫专用封锁警示线动物防疫禁行警示牌警示灯等

  11扑杀设施设备扑杀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12应急人员生活保障用品帐篷行军床棉被褥棉大衣防寒衣保温水壶应急食品药品等

  13其他用品照明设备多功能应急灯等

  8.2.6 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分级负担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如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可动用同级财政总预备费对跨区域发生的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上级财政可给予补助各级财政要保障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主要包括应急物资储备疫情隐患排查和处置应急车辆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县级具体储备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模等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执行

  疫苗和扑杀经费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8.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协助河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技术防治药物疫苗等研究做好技术和相关储备工作

  8.4 培训和演习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在没有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的常态情况下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8.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动物疫情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动物疫情是指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是指疯牛病裂谷热亨德拉病尼帕病非洲马瘟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

  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是指牛瘟牛肺疫等在我国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畜禽所在的畜禽场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疫情处置要求

  有关疫情的确认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免疫消毒监测人员防护等处置措施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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