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三政办 > 正文
索 引 号 M0001-0002-2024-000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06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4〕6号
发布时间 2024-04-15 11:4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1:40    文章来源:三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三政办〔2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立法原则、把握立法精神,自觉将政府立法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及时准确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政府规章,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

  二、落实立法计划。对列入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立法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的起草小组,做好人员选配和经费保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要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分歧协商、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等工作,按要求完成起草工作并报送审查,确保于2024年年底前制定出台。

  对列入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起草单位要认真谋划,务实推进,形成调研报告,待立法条件成熟后,可申报列入今后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收到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深入研究,提出合法、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及时以正式文件形式回复意见。

  三、强化协调督导。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立法计划的执行情况,推进立法计划落实;要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立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6日                    

     附 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2件)

  (一)三门峡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三门峡市气象局。

  (二)三门峡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二、调研项目(1件)

  三门峡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附件:2024SZB06.pdf



相关解读: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政策解读

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公布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建议内容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