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李琦同志记功的决定(三政〔2013〕6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李琦同志
记功的决定
三政〔2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以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扎实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烟叶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市富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我市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烟叶生产第一大市地位。特别是2012年,全市种植烟叶26.7万亩,收购烟叶77.2万担,烟农总收入8.06亿元,户均收入4.69万元,实现烟叶税收1.77亿元,销售卷烟10万箱,两烟销售收入30.4亿元,实现税金5.37亿元,各项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李琦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全市大局,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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