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计量工作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202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加快推进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三门峡市加快推进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1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技术能力进入省内中等水平行列。计量检测能力显著提升,新建和升级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项以上,各县(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0项,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计量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统筹全市计量监管工作,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双碳”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管理。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完善计量数据、行为、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增强社会计量溯源意识,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在线测量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日益成熟,计量监管更加科学有效。计量科学文化深入人心,共建共享的社会计量意识更加牢固,建成符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计量技术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产业计量服务
1.计量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市铜加工产业、铝加工产业,开展拉力试验机、电磁流量计、汽车衡、电能表、压力变送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围绕黄金冶炼产业,开展热电偶检定炉、绝缘电阻测试仪、温湿度计、砝码、高精度天平、化学分析仪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围绕煤化工产业,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压力表、废气流量计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通过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推动构建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支持企业完善计量、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企业高质量安全生产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服务量仪产业质量提升。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促进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设备中应用。实施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重点实验室,强化计量在量仪研发、设计、试验、生产和使用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推动量仪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量仪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3.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电能表、水表、衡器、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涉农计量器具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农业资源贸易结算的计量监管和保障力度,严厉打击涉农计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规范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落实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完善对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能源消耗、碳排放与温室气体检测的计量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5.服务交通运输发展。加强公路超载超限及测速装置等检定校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6.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建设以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公平交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进全市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7.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保持计量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确保国家量值的统一和安全,推动法定计量职责有效履行,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在基础设施、计量标准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技术管理,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协同、错位发展。
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围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需要,加强贸易结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强制检定制度,切实保障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水电气表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计量准确。
县级计量检定机构: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需要,加强生产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基础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专项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围绕行业和专业强制检定需求,持续维护专项授权计量标准,提升承担政府及行业专项授权计量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8.强化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以三门峡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依托,建设计量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全面提升全市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支持培养中青年人才。加强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及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组建市级计量专业人才专家库,支持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加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计量工作合作,推进区域计量互认和区域诚信计量建设,促进区域计量监管互联互通,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的计量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溯源性要求,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1.优化计量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发展。常态化开展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专项监督。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社会监督和政府智慧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13.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落实强制检定制度,切实保障民用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电子计价秤、加油(气)机、电动汽车充电桩、验光配镜设备、医疗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围绕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超市、加油(气)站、餐饮业、眼镜店和定量包装商品等的专项计量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14.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300家以上。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完善数据可信、服务透明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综合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行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跨区域计量执法力度。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以及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存在与其承诺事项不符的计量违法行为。加强计量器具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通过在监督执法中推广加油机暗访车等方式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积极组织能源资源计量评定、能效对标计量诊断等活动,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面完成“十四五”34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17.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全市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建设,打造计量科普宣传园地园区,聘请“计量文化宣传大使”,实现计量宣传工作常态化,营造良好计量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阶段计量发展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计量数据应用、强制检定等工作。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加大对企业申报计量重大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科研项目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
(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努力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的大计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质量协会的作用,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
附件:2023SZ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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