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门峡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政办文〔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和问题整改,统筹做好违法采矿破坏生态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卫祥玉(副市长)
副组长:田家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恩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巧梅(市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道伟(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李奇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人)
李艺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总督察)
梁国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卢华朝(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春梅(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王永全(市应急局副局长)
杨景坤(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郭海洋(义马市政府副市长)
彭 华(渑池县政府副县长)
贾建忠(湖滨区政府副区长)
陈 伟(陕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 伟(灵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勇(卢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吴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李奇志、李艺博、梁国鹏三位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