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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3-2023-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13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门峡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文〔2023〕2号
发布时间 2023-02-28 09:02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门峡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09:02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三门峡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政办文〔2023〕2号

 

各县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化工园区规范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三门峡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吕大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召集人薛蒲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刘爱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姚旭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李清凌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海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 夔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赵会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豫新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邵 青市应急局副局长

     邹 鹏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建立本地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加强化工园区规范管理推进园区建设提升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的认定管理具体负责指导化工园区规划认定设立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能耗煤电气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职能负责化工园区认定及建设推进资金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照职能负责化工园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等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化工园区环境评价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能负责指导化工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指导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开展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

应急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论证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涉及消防工作的有关职责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

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