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一)开展农村公路“美丽农村路”和“提档提质”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现存的农村公路路基是2000年“村村通”工程修建的,已不适应农村公路发展要求,目前想要建设好“四好农村路”就必须提升路基路面质量,抓紧开展提档提质活动。
二是通过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各县(市、区)打造一批精品路、样板路,充分调动沿线乡村积极性,以乡为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乡镇人员直接参与,可以提升清扫效果,县级结合路域环境治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奖代补共同提升农村公路环境,进一步促进省级“示范县”创建。
(二)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怎么恢复?
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肇事方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恢复,不能立即恢复的,经公路部门同意后,可委托第三方延期修复。
制定本程序的理由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时,交警公安部门在执法中往往处罚之后就将肇事车辆放行,损坏的交通附属设施常由农村公路部门自行投资修复,间接加大农村公路的负担,所以增加此条款。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