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政策解答
(一)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医疗救助对象为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标准是多少?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门诊救助包括哪些病种?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等9个病种。
(四)门诊救助的救助比例是多少?
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30%的比例救助。
(五)住院救助的救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年度起付标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26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6600元。
2.救助比例。对特困人员按9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65%的比例救助。
3.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六)医疗救助待遇如何享受?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直接救助,其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实行依申请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向其困难身份认定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医保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给予救助。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