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政策问答
(1)如何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军、武警部队、民兵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动态,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2)如何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