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1)专项治理总体要求是什么?
聚焦燃气管道运行全过程和本质安全各环节,大起底、全链条排查整治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专项治理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是深入开展新一轮排查摸底。聚焦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以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二是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分级分类推进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整改;三是统筹提升更新改造效能。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各方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四是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和厂站管理。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安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构建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全面加强燃气本质安全。推进燃气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强化智能化监测和风险管控,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六是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效力。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 “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