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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4-09-18 16:49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一)哪些灾害属于自然灾害?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在三门峡境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二)预案的启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救灾响应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响应。具体启动条件如下:

  1.四级响应: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房屋1000间或500户以上、2000间或10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牧业人口 1%以上、4%以下,或 1 万人以上、4 万人以下;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群众反映强烈等,市政府决定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形。

  2.三级响应: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倒塌房屋2000间或1000户以上、3000间或15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牧业人口 4%以上、7%以下,或 4 万人以上、7 万人以下;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等,市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形等。

  3.二级响应:死亡15人以上、20人以下;紧急转移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倒塌房屋3000间或1500户以上、4000间或20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牧业人口 7%以上、10%以下,或 7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关注度特别高、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等,市政府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形。

  4.一级响应:死亡20人以上;紧急转移3万人以上;倒塌房屋4000间或2000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牧业人口 10%以上或 10 万人以上;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关注度特别高、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等,市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形等。

  (三)如何确保救灾物资和资金的有效分配?

  1.资金调拨:市应急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审核后及时下达资金。当启动三级响应及以上时,由市应急局、财政局名义向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拨付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收到资金后,市应急局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2.物资调拨:市应急局会同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确保救灾物资迅速到达灾区。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