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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认定二

发布时间:2021-10-29 09:39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问题在认定特困人员时,无劳动能力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处理科室及办公电话三门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182072
相关政策名称和链接《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 http://mzt.henan.gov.cn/2021/09-02/2306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