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三政办 > 正文
索 引 号 M0001-0002-2023-00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9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3〕17号
发布时间 2023-07-31 08:48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08:48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三政办〔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控可能影响我市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衔接“防”“救”责任链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邮政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满足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需要,促进邮政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快递暂行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南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本预案所称邮政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危及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本预案指导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机构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市邮政业应急工作组、县(市、区)邮政业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相关企业应急处置组织等组成。

  2.1.1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邮政管理局、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应急局、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同志。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1.2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工作组,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

  2.1.3 各县(市、区)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参照市级指挥机构设立。

  2.1.4 市邮政、快递企业设立相应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

  2.2 工作职责

  2.2.1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订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部署、检查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3)决策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4)根据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向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支援请求。

  (5)决定启动、终止三门峡市邮政快递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指挥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国家、省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在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的处置。

  (6)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2.2.2 市邮政业应急办职责

(1)处理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2)贯彻落实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项部署,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及有关建议。

(3)随时掌握应急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发布信息。

(4)负责预案的演练、修订和解释工作。

(5)负责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接警值班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7)完成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县级邮政业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县(市、区)政府参照成立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关于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

一般以上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为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保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2.4 市邮政业应急工作组及职责(见附件1)

2.3 专家库

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建立健全邮政业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参与媒体宣传、应急防范知识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

3 事件分类和分级

3.1 事件分类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起因源头分为两类。

3.1.1 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自然灾害和行业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事件。

3.1.2 行业内风险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行业自身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安全风险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事件。

3.2 事件分级(见附件2)

4 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预防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将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邮政、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保障寄递网络的安全畅通。

各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本企业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要加强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4.2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通过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对外发布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群体性事件,以及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举报投诉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行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日常生产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切实加强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工作。邮政、快递企业通过监测获得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将可能演变为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情况,立即报告市邮政业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4.3 预警级别与启动

4.3.1 预警级别及发布

邮政业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通过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3.2 预警启动

市邮政业应急办接收到有关风险信息后,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展成为Ⅲ级突发事件的,依照以下程序启动预警:

(1)市邮政业应急办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建议后2小时内作出是否启动预警的决定。

(3)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作出启动预警的决定后,市应急办在1小时内,视情况采取电话、互联网、视频会议、传真电报等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县(市、区)政府发布预警,部署防御措施。

4.4 预警响应

预警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加强对事件的监测,实施预警信息专项报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执行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随时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和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增加信息报告频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信息。

(2)组织成员单位,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动态分析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概率、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3)预备预置各类应急资源,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随时待命,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处置。

(4)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传播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增强全行业、全民防灾救灾意识。

(5)其他相关的必要措施。

预警过程中,如发现风险扩大,可能超出本级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处置能力的,应当第一时间上报上一级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

4.5 预警终止

(1)市邮政业应急办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符合预警终止条件的,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终止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作出预警终止决定,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3)市邮政业应急办在预警终止决定作出后2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4)如果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就同一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则预警同步终止。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事件发生后,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市邮政业应急办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

5.1.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立即向事发地政府、市邮政业应急办报告(市邮政业应急办值守电话:0398—2979916)。市邮政业应急办接收、汇总信息,及时、准确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

凡涉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相关邮政、快递企业要立即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口头汇报,1小时内书面简要报告;涉及一般突发事件时,相关邮政、快递企业要在1小时内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口头汇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有关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突发事件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5.1.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及时、有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及时向事发地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报告。事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遇险、涉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对于本企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者本企业人员涉事的事件,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应当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疏导、调解等工作。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事发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

5.2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由国家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启动;

Ⅱ级响应由省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启动。

特别重大或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市邮政业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及省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3 Ⅲ级应急响应

5.3.1 启动程序

较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Ⅲ级响应。市邮政业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告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

5.3.2 应对措施

(1)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启动本预案,分析研究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2)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组,各部门做好抢险抢修、医疗救助、秩序维护、调查监测、技术支持等队伍和应急资源保障。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突发事件发生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事件主要类别处置要领见附件3)。

(4)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调度部分市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救灾现场,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4)。

5.3.3 县级应急

突发事件所在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市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到达现场之前,领导、指挥先期处置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疏散避险,安置受伤人员、分发救援物资。在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的指挥下,组织当地各类救援队开展抢险救援,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工作。

5.4 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响应并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邮政业应急办报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维护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

5.5 应急响应终止

5.5.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终止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已消除;

(2)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3)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4)相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已终止。

5.5.2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市邮政业应急办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提出Ⅲ级响应结束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研究确定后,下达终止应急响应,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向社会宣布或者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应急响应终止,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以及后续工作措施。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信息报送

市邮政业应急办应按照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市政府及省邮政业应急办,及时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6.2 信息通报

在处置较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或部门及相关邮政、快递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邮政业应急保障工作效率。

6.3 信息发布

市邮政业应急办负责有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经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有序发布信息,并指导做好现场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情监测,有效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迅速恢复邮政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7.2 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对较大突发事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应予配合。

7.3 调查、处理与监督检查

市邮政业应急办对Ⅲ级、Ⅳ级突发事件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参与处置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应急保障(见附件5)

9 预案的管理

9.1 宣传教育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9.2 培训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干部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适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技能水平。

9.3 演练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及邮政、快递企业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邮政、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内容应当包括邮件、快件积压损毁、寄递渠道中断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9.4 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邮政管理局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订后报市政府审批。

9.5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邮政业应急办负责解释。

9.6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三门峡市邮政业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市邮政业应急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市邮政管理局:承担全市邮政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协助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向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组织专家组参与救援咨询和决策;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本行业内应急演练、宣教培训等活动。

  市应急局:指导邮政业未检视出个人违法邮寄夹带危化品,造成危化品泄露和爆炸事故的处置;协调危化品专家组参与救援咨询和决策,依法参与危化品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衔接驻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道路交通疏导、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和治安警戒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涉及寄递渠道的安全犯罪活动,保证邮政业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市国家安全局:对突发事件原因协助展开调查;发现和防范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的渗透、间谍、暴恐、分裂、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信息收集工作,提出处置建议。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抢险救援、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和现场消防监护,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等。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做好传染病病例终末消毒和技术指导及传染病疫情监测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造成环境影响的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污染处置;监督管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等。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及12315指挥中心与邮政业申诉中心的对接工作,积极协助处理转交因突发事件出现的邮政业投诉事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因突发事件损坏的公路设施抢修工作;协调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保障物资、人员的公路运输。

  市气象局:负责各类对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气象信息。

三门峡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处置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附件2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II级(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III级(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和IV级(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

一、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I级:

(1)人员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邮政、跨省经营的快递企业运营网络全网阻断,或者部分省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

(4)用户信息泄露1亿条以上;

(5)超出事发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6)具有对全国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二、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II级:

(1)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l0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省运营网络阻断,或者省内部分市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

(4)用户信息泄露1000万条以上,1亿条以下;

(5)超出事发地市级邮政管理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6)具有对全省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I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III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市运营网络阻断;

(4)用户信息泄露100万条以上,1000万条以下;

(5)具有对全市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四、IV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IV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县(市、区)运营网络阻断;

(4)用户信息泄露10万条以上,100万条以下;

(5)发生在县(市、区),具有对全市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附件3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主要类别及处置要领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领

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自行或协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和自救工作,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二、快件(邮件)分拨中心火灾处置要领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消防车辆。同时努力展开自救,及时疏散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邮件、快件、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二)消防救援部门按规定启动有关应急机制,迅速赶赴现场,针对不同起火原因,组织有效救援,同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邮件、快件。邮政管理、公安及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三)火灾扑救后,相关企业应当做好财产损失登记,特别是快件损失登记,及时通知损毁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相关企业应当及时做好赔偿工作,处理好用户投诉,积极开展灾后重建。

(四)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火灾扑救后,及时组织相关企业汇总快件损毁情况,指导企业做好赔偿工作。

三、内件爆炸处置要领

(一)发生内件爆炸事故或可能发生爆炸事故的,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进出通道是否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救援人员。同时立即疏散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做好事故描述记录,包括发生爆炸的准确时间、确切方位、爆炸强度、烟雾及粉尘情况等,以便及时报告给救援人员。

(二)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秩序,疏散人员,协助组织有效救援。同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邮件、快件。消防救援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立即开展有效救援。邮政管理、卫生健康、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协助配合做好救援、调查工作。

(三)救援结束后,相关企业应当做好财产损失登记,特别是快件损失登记,及时通知损毁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相关企业应当及时做好赔偿工作,处理好用户投诉,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四)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救援后,及时组织相关企业汇总快件损毁情况,指导企业做好赔偿工作。

四、危化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处置要领

(一)发生危化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进出通道是否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救援人员。相关企业自救人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立即疏散其他人员。

(二)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秩序,疏散人员,并及时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开展救援。

(三)消防救援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立即开展有效救援;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救援技术支持。

(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伤病员进行紧急医学救援及后续救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对事发地因事故造成污染的空气、水质、土壤等开展实施环境监测,并做出相关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调查工作。

五、扣留、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处置要领

(一)发生扣留、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等,并配合警方调查,如实提供案件材料。

(二)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要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查找隐匿邮件、快件,解除扣留邮件、快件,立即阻止毁弃邮件、快件,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

(三)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扣留、隐匿情况,督促事发企业或者临时调派、征用其他企业的车辆、人员,帮助分拣、运输、投递邮件、快件。

(四)相关企业及时做好运输、投递工作,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因扣留、隐匿、毁弃引发的用户投诉、申诉。

六、聚众围堵分拨中心等处置要领

(一)事发企业要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状况,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迅速向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报告。涉及经营权等如需企业总部协调解决的,及时联系企业总部。

(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依规做好现场秩序维稳,向有关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堵塞、妨碍交通的,要依法及时疏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聚众围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邮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与有关企业负责人沟通,督导企业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现场处理完毕后,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督导有关企业及时将积压邮件、快件分拣、运输、投递,指导企业做好善后工作。

七、重大服务阻断处置要领

(一)相关企业发生重大服务阻断后,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二)因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阻断,由事发企业协调企业总部或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尽快修复信息系统,组织员工手工统计处理邮件、快件信息,并通过企业网站、各营业网点、报纸等向社会发布公告。因交通工具发生事故造成的,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立即调派车辆转运邮件、快件;公安等部门优先处理邮政、快递车辆事故,并妥善保护现场邮件、快件。其他重大服务阻断情况,针对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邮件、快件及时投递。

(三)现场秩序混乱,需要公安机关维持秩序的,由相关企业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及时安排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秩序。

(四)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心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指挥中心应当互通信息,妥善做好用户申诉、投诉工作。

八、暴雨水灾等处置要领

(一)发生暴雨水灾等事故,造成邮件、快件处理及营业场所被淹或车辆、人员被困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努力展开自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邮件、快件、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等单位按规定启动有关应急机制,组织有效救援。邮政管理、公安、气象及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三)暴雨水灾后,相关企业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及时通知损毁邮件、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企业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处理好用户投诉、申诉。

九、邮政业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处置要领

(一)相关企业发生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二)相关企业因纸质信息载体、数据存储设备等实体物上载明的用户信息发生泄露的,应当立即封闭保存信息载体的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现大量信息载体被盗的,应当注意保护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网络数据上载明的用户信息发生泄露的,应当立即核实源头信息系统,暂时关闭相关系统对外服务,或者第一时间切断服务器网络连接,并启用备用信息系统。发现大量用户信息通过网络渠道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者感染网络病毒的证据。

(三)针对实际情况,公安、电信主管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对相关信息系统采取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措施。及时告知受信息泄露事件影响的用户,提示用户采取预防或者减轻衍生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控制和减轻事件危害。

  

    附件4

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微信图片_20230731085939.png

 

    附件5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行业等专业队伍是抢险救援主要力量,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从业人员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邮政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为应对突发事件,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可以紧急调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通信保障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时,应采用保密方式联系。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至两名联络人员报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和指令传达等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方式稳定畅通。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工作部门之间、人员之间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传达及时。

三、物资资金保障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应急物资和设备准备,加强对应急物资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政府予以协调。

四、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灾害现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五、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邮政、快递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装备的电力、能源供应。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为应急保障车辆通行提供便利,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七、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事发地医疗卫生单位对灾害区域传染病病例进行必要的终末消毒,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相关解读: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材料

《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问答

一图读懂:三门峡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建议内容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