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4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联系电话∶0398 - 2852172
传真号码∶0398-2821924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47号
邮政编码∶472000
电子邮箱∶smxzwgkb@163.com
(该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 点击进入 。)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市政府领导信息;
2.市政府机构设置信息;
3.市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
5.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6.政府工作报告;
7.市政府公报;
8.市政府人事任免;
9.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12.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3.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x.gov.cn)。
2.三门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三门峡政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三门峡政务
4.《三门峡市政府公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三门峡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详见附件)、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三门峡市政府公报》纸质版;电子公报可登录三门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栏目查阅;
5.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详见附件)。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点击进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三门峡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最后更新: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