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供电企业: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以来,有效促进了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部分供电企业没有严格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在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完整、集中公开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信息内容”,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要求如下:
一、有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的供电企业请在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立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无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的供电企业请于2023年6月30前完成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的建设并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请相关供电企业认真学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按照办法规定公开有关信息的,我办将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宋晓
电话:0371-67901577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