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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3-002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25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3〕22号
发布时间 2023-10-10 16:1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16:13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

通  知

 

三政办〔202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是城市更新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等系统作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城市韧性,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大功能,高标准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为三门峡市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23年年底前,摸清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底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建成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中心城区“三高”(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区域燃气、排水的安全运行监测。

  (二)2024年年底前,实现对中心城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灵宝市、渑池县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

  (三)2025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逐步拓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基础平台使用场景,增强生命线周边环境风险感知能力、防灾韧性能力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相关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打牢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基础

  1.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评估。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河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针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全面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评估,摸清底数,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台账,为后续平台建设打好基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应急局、通管办、三门峡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以各相关单位已掌握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为基础,依托市、县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城市生命线物联网感知终端标识体系,完善统一编码和标准规范,实现终端身份的统一认证和有效识别。加快整合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领域分散独立、碎片化的物联感知资源,利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汇聚接入、整合分析、共享共用,促进各部门信息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通管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

  3.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利用各单位已有的管理平台,如城管部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排水防涝智慧指挥平台、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三门峡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系统)、三门峡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GIS系统等,汇聚整合各行业领域监测数据,督促各单位提升管控效能,加强对行业领域耦合风险的分析预警。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一张图”形式呈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实况和风险态势,形成多主体、大联动的应急管理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综合风险治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通管办、三门峡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城镇燃气管网压力和流量监测。组织和指导城镇燃气供应企业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要求,安装城镇燃气管网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实时监测燃气管网的压力、流量等指标,实现管网压力、流量、场站燃气泄漏等监测数据共享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组织各县(市、区)和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智能监测设备,在线实时监测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实现监测区域内燃气管网泄漏的快速感知,以技术手段弥补人工巡检的时效性盲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预警分析。对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实时感知燃气安全运行状态。对燃气泄漏燃爆风险进行研判分析,结合燃气管网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综合分析周边危险源、防护目标、报警超限时长、密闭空间大小、人员密集环境和报警发生时间段等因素,评估报警事件可能导致的损失程度,按级别发出燃气燃爆火灾等安全风险预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动土施工作业燃气管道保护监测预警分析。绘制全市燃气管道保护管控一张图,叠加全市燃气管道数据、管道警戒区域、工地电子围栏数据、挖掘机等机械位置数据、燃气巡线员位置数据。设定管道警戒区域预警规则,实现警戒区域作业提前实地勘测、提前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供水管网运行情况监测。组织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流量、压力等指标进行监测,实现城市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风险感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供水管网爆管研判预警。组织供水企业对管网流量、压力等监测指标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在确定报警信息后对供水管网爆管进行研判预警,研判内容包括影响分析和关阀分析。影响分析包括影响供水管线分析和影响用户分析;关阀分析包括一次关阀分析和二次关阀分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监测。加快窨井盖智能化改造力度,进一步在各排水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液位计等传感设备,实现排水管网运行情况智能监测。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排水管网安全、畅通运行的巡查和监测,降低排水管网对周边生命线工程影响破坏风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排水管网内涝研判预警。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智慧指挥平台功能,实现对气象数据、排水防涝设施状态数据进行耦合分析,对积水点液位等参数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根据报警信息,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并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响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综合管廊内环境及其附属设施运行风险监测。对廊内温度、湿度、异常振动、有毒气体、易燃气体、空气质量、水位等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实时感知廊内环境安全状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桥梁结构安全监测。在桥梁安装前端感知设备,对桥梁的重车通过情况、振动情况、位移情况、倾覆趋势、桥墩沉降情况、应力/应变情况和温度变化进行监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桥梁安全监测分级预警系统建设。对桥梁的交通荷载、结构变形、结构受力、动力响应等监测数据进行耦合分析,实现桥梁安全运行状态的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并根据预警等级提供应急处置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保障体系

  15.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对接、综合评价等,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标准规范。着眼平台监测运行实效,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有序、规范运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设。依托已有城市运行管理相关机构,分专业、分领域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管理专业队伍。落实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警分级和预警发布、应急处置流程,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17.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深入研究相关资金支持政策,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等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奖补资金等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积极申请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在城市更新和老旧管网改造过程中,优先考虑并预留资金用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9.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融资需求。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项目。(市金融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三门峡市分行、三门峡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按照财政部政策要求,采取适当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执行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

  (二)压实各方责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调度、通报、督促、约谈、考评等工作,高效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时序,高标准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相关行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物联感知设施设备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智能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保障关键信息技术设施、通信网络、终端设备的运行安全。加强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强化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开展总结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强化督导考核。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参照省有关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考评机制,对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附 件

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相锋(市长)

  常务副组长:万战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执行副组长:孙淑芳(副市长)

  成   员:吕大伟(市政府秘书长)

        权振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向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

        杨 宸(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坤士(市科技局局长)

        翟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李 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

        乔建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徐红梅(市城管局局长)

        唐 伟(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冯 铎(市金融局局长)

        白崇建(人行三门峡市分行行长)

        郑胜强(三门峡金融监管分局局长)

        王子琦(三门峡供电公司总经理)

        尚云鹏(市通管办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乔建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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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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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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