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三政办〔202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0家单位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立法联系点,期限3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法联系点名单(20个)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党校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
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人民政府
渑池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
义马市千秋路街道办事处
义马市千秋路街道办事处民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卢氏县城关镇文化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宝市尹庄镇思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
三门峡市湖滨区镜鉴法律服务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二、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立法联系点是市政府在基层、企业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有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企业直接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政府立法直接对接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反映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需求;
(二)对政府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政府立法调研、课题研究、座谈、论证等;
(五)跟踪了解和收集汇总法规、规章施行情况,配合开展市政府立法实施后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政府立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和考评调整等工作,可以采取座谈、走访、论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与评估工作,争取让政府立法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市政府立法联系点所在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二)各立法联系点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各项活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影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载体作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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