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财税系统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全市财税系统的通报
三政〔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3年以来,全市财税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务实创新、敢做善为,面对经济下行、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影响,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力以赴稳经济促增长,扎实推进财政政策落实,强化税费政策供给,全面落实基本民生政策,不断强化地方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税保障。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40.69亿元,增速位居全省第13位;争取上级资金194.92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57.26亿元,增长2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83.1亿元,增长2.6%。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财税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围绕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新河文山农”五篇大文章,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附件:2024sz01.pdf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